在08年的时候考了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资格证书,原来的政策文件是说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到当地证书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证书登记手续,而且要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累计数应达到180学时以上,而且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数不得少于40学时。一直担心自己还没有继续教育过,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去继续教育,今天在网上看了一下据说不需要继续教育了,继续教育是自愿原则,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资格证书永远有效,如果这样就好了,呵呵! 以下是引用片段:
(回复单位:湖北省信息产业厅、 回复时间:2008-09-19 13:37:47、 经办人:彭静) 省信息产业厅: 厅办公室于9月17人转来“湖北省公众诉求信息处理系统”分办通知单,信件主题是有关省软考办在证书登记工作中违纪问题的投诉,我办认真阅读了信件内容,现就孙超同志反映的有关证书登记工作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照信息产业部信办人[2004]47号文件规定,我省于2004年开始计算机软件考试的继续教育和证书登记工作。 二、鉴于证书登记制度与后来国家颁发的《行政许可法》精神相违背,2008年全国电子教育考试工作会议上,全国软考办明确:软考合格证书将长期有效,不受三年有效期限制。即郭税莲同志于2004年11通过的全国软件考试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从2008年开始发放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资格(水平)证书,已经取消了证书登记相关页面。同时我办网站上也公布了证书持续有效的公告。 三、感谢来信人孙超同志对我省软件考试工作和证书登记工作的关心,我办也就有关证书登记的政策变化与孙超同志做了耐心的解释和沟通,同时我们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继续做好我省软件考试工作。 湖北省 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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