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贸易结构的变化和运输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海、陆、空、公路和江河运输等相互独立的单一的运输方式已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在集装箱运输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运输方式,即国际多式联运(Intem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
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综合性连贯式的运输方式,它以集装箱为媒介,利用现代化的组织手段,将各种单一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所下的定义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国际多式联运打破了各个运输区域的界限,从而为选择最佳路线、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合理运输提供了可能。如果说海、陆、空、公路、水路运输的产生是技术发展的结果。那么,国际多式联运的出现可以说是管理科学在运输业中发展的结果。
1.定义:——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2.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根据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构成多式联运应有以下条件:
· 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的合同关系和多式联运的性质。
· 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它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内容以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将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物全程运输的单据。
· 必须包括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所涉及的货物接管和交付必须是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国家境内。
· 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的运输负总的责任,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去寻找分承运实现分段的运输。
· 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输费率。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物种类、去向,报出一个全程费用,次性向货主收取。
3.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货主采用多式联运可享受到下列优惠:
· 一次委托,关系简单。货主交付多式联运货物时,只须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订立运输合同,即为确认全程委托关系。从发货地接管货物起,直至目的地交付货物时止,都属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中间无论经过多少运输环节、涉及多少个具体承运人,货主对货物的查询、丢失或残损的追索,只须找多式联运经营人,因此,十分方便。
· 单一费率,结算方便。多式联运经营人在接受全程运输委托时,即报出一个由全程运输成本、管理劳务费用及应得利润三部分组成的费率。结算简单,省去了分段结算的繁杂过程。
· 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运输成本。国际多式联运可以有效地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运时间,降低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并由于中间环节少,降低了运输成本,节省了运杂费,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开展。
· 全程提单,提早收汇。从货主将货物交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之曰起,或者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后,即可取得多式联运提单,凭单去银行收回贷款。
· 运送迅速,安全准确,是实现门到门服务的有效途径。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分承运人之间一般采取包干费率,因此,各分承运人大都会以最快速度完成所负责的运输,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多式联运经营人在进口地都有代理机构负责接、拨货物和通知货主,不会出现货到目的地无人接管,或者进口地收货人无处查询货物下落的情况。还可以把货物从发货人所在地仓库直运至收货人所在地仓库,为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连贯服务奠定了基础。多式联运可以说是运输大生产的自动化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