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19 点击: 次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邹志强 - 小 + 大
凡注明本站原创文章、作品,未经本人同意,严禁转载. [内容摘要]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已经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我们从农民工的基本生存状况、社会保障状况、欠薪问题、子女义教育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一、前言 我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村落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的重要过程,农民工成为社会转型时期介于农民与工人之间的一个特殊社会阶层。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或在乡镇企业就业,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设所必备的首要条件。 但是由于农民工的特殊性,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呈现诸多社会问题: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由于户籍限制等原因不能成为城市工人和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引发就业机会、社会保障待遇、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劳动经济权益多方面受到雇主侵犯,最突出的表现是工资收入水平低,工资被拖欠及克扣现象严重。 那么云岩区农民工的现状如何呢?对此我们做了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本文从农民工的基本生存状况、社会保障状况、欠薪问题、子女受教育状况出发,对解决城市农民工问题的对策进行了再思考。 本次调查由小组成员在黄山冲路、贵乌路、中华中路、北京路、市西路、中山东路、中华北路、黔灵镇分别进行,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调查了当地的农民工、企业以及政府部门。 二、“农民工问题”状况调查分析 (一)、农民工的基本生存现状 农民工作为城市人口中的边缘群体,进城之后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因而以下问题是首先应该关注和考察的内容。 1、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收入水平是决定农民工在生活状况如何的最基本因素,是衡量农民经济层面适应度的最重要的指标。此次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被访的在京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的月收入情况为: 图1 云岩区农民工月收入比例 2、农民工的消费行为 消费结构是衡量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从被访农民工对问卷中“占支出前四位的项目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回答统计结果来看,其支出的项目排位依次为 表1 对云岩区农民工消费行为的统计 人均消费 食物 往家 人际 交通 住房 娱乐 学习技 进行各种投资的支出 百分比 82% 53% 50% 42% 28% 7% 4% 7% 可见多数农民工的主要支出是食物,寄钱回老家、人际交往和交通,仍以生存消费为主,消费层次较低。农民工的生活水平较低,仍以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为主,学习新知识、技能,进行投资的意识与经济能力很弱,从而也反映了他们对城市社会较低的适应度。http://www.zouzhiqiang.com/ 3、农民工每天的劳动时间 从统计调查中,农民工的工作强度是大大超时的,从图中看出,符合劳动法一天工作8小时的劳动者仅占26.5%,也就是73.5%的农民工都属于超时劳动,得不到像城市居民那样正常的休息和娱乐,他们为了生存不停的工作工作! 4. 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在这次调查中,从被访农民工对问卷中“现在居住在什么地方?”这一问题的回答统计结果来看,农民工自己租房子住的占50.2%,住集体宿舍的占40.2%,自己有住房或住亲戚朋友家的占9.6%。 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 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绝大多数都是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这就使得他们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处于一个很不利的地位,只能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工作。因此他们的劳动条件一般较差,劳动报酬也相对较少。在下岗、失业现象日趋严重的今天,出于保护城市就业者的考虑,政府劳动管理部门,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城市,大多限制农民工的进入,尤其是一些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农民工无法在正规部门工作,也就限制了他们获得合法保护的权利。 6、农民工从事的职业 在调查中,我们获知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Ok3w_NextPage] (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涌向城镇寻找就业机会。据劳动保障部课题组关于农民工情况的报告指出,目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量规模约为1.2亿人,在城镇的农民工总数约为1亿,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农民工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正在逐渐演变成为工人阶级的生力军。然而,由于我国社会和经济体制固有的"二元结构",我国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上也实行了城乡有别的格局。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1.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农民工并不被认同,他们的基本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我国的城市收容遣送制度,本来是针对流浪乞讨人进行救济、教育和安置的措施。这种措施对于开展社会救助、维护正常社会秩序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执行政策的偏颇,收容遣送范围不适当地扩大化了。事实上,这种做法本身就可以说是一种限制公民自由、侵犯公民正当权利的不合理措施。这种强制性措施不仅仅会使进城务工人员的公民权益受到损害,损伤了广大农民向城镇转移及扩大就业的积极性;而且也不利于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发展,同时也起不到促进社会稳定的预期目标。他们绝大多数连轻微的违法犯罪也没有,这种做法会严格影响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甚至会由于对立情绪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2. 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权益 许多企业只重视对正式职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而对农民工有所忽视。实际上,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安全生产素质更低,自我保护意识也很差,他们所干的大多数是苦、脏、累、险的活,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及生活条件恶劣,受工伤、职业病、疾病困扰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常常冒着生命危险,不安全行为大量存在,因此,极易发生事故或职业病。 3.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而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了,且劳动法、社会保障制度也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现实中却大相径庭。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87.3%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仅占12.7%。参保类型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医疗保险占6.6%、工伤保险占1.8%、意外伤害保险占2.1%,三项合计为10.5%。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保险的仅占总人数的2.6%。http://www.zouzhiqiang.com/ 1)、工伤保险权益 农民工往往从事较为危险有害的作业,又缺少较为全面的保障,往往既是受害者,又是“肇事者”。其结果,由于对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无视,一旦发生了事故,他们可能会得到些微补偿或治疗,或者根本无人过问;发生死亡事故的,或者根据本非法的“生死合同”,给其家属一点补偿,或是“私了”。 2)、医疗保险权益 大部分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有可能接触到各种有害物质给其身心带来损害。这种损害会影响其寿命,带来或者诱发某些疾病。此外,农民既在城市打工,同样受到城市中各种致病因素的威胁,而且由于居住条件差、公共卫生及防疫无人问津,更有可能患上各种疾病。而农民工基本被排斥在医疗保险制度之外。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会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甚至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损失更是无法补偿。 表2 对农民工外出以来生病与否的统计 生病次数 人数 百分比(%) 没有 40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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